現在寫這一篇,是104.11.22 下午2時(結束考試時間12:40)
筆者非土地、都市計畫、不動產相關科系
讀的是私校,學的工作沒用,簡單說就是「門外漢」
雖然標題寫1個月準備,但是實際準備是「半個月」
利用下班後時間和假日,中間當然還是有聚餐活動
筆者在寫這一篇的動機有幾個
1.上榜的話,就變成「不動產經紀人1個月上榜心得」
2.落榜的話,就是一個反省文
3.不過本質上,這是一篇讀書方法的心得分享(含歸納、口訣技巧)
一、讀書心得改進與檢討
如果你非本科系,對別人說「我要1個月考上不動產經紀人牌照」
別人會跟你說,報名費拿去吃一餐好的比較實在...
我要告訴你,這絕對不是夢,是確實可行(上榜的話)
直接講重點
筆記至少寫3次版本,想考高分可以寫4次
(一)第1次筆記(把妹總要先認識名字)
1.先把法規看過1次(第1次筆記,通常會照抄法條)
2.直接做考古題 大概做5-7年
3.然後上網找
(1)選擇題為什麼錯了
(2)申論題該怎麼寫
第1次比較會花費超級多的時間跟精力
因為我是門外漢
我曾經聽一個某國立名校地政系剛畢業的女同事說
「這寫一寫考古題就上了,很簡單」
所以花了好幾百塊去買考古題...
不過你會發現,因為有修法,像是公平交易法104年幾乎全部大改
考古題只有以前的答案,錯的答案寫在考卷上,我想老師也很同情你給個同情分
(二)第二次筆記(把妹總要多約出來了解)
1.再把法條讀一次(會發現其實讀錯了,或者漏掉很多重要的又考出來)
2.再挑戰其他土地、不動產相關的考古題(例如地政初考都選擇、估價師估價理論)
3.繼續去網路找選擇跟申論的解法
(三)第三次筆記(把妹總要深入交往)
1.像是生命豁出去一樣的精讀法條,開始「歸納」、「編口訣」
2.把考古題拿出來,重心在申論題(你要再看一次選擇也可以啦)
3.也是申論
(1)常考的找出完整答案→濃縮
(2)有爭議的找出網路達人見解→濃縮
(四)第四次筆記:我稱為口訣筆記、擬答筆記、或者稱為只有你看得懂的筆記
(老實說筆者也只有5年前這樣做過一次,通常做到第三次筆記就考試了)
1.把法規當作題目,自問QA
2.QA只寫口訣、流程、歸納
(因為證照都是及格制,所以筆者也不藏私就說出來吧!考上要來留言啊)
(1)口訣要點:(口訣不能太多,你腦容量有限)
a.最好和法規聯想
b.最好看到1個字就能想起條文的意義
c.要非常好記最好一輩子都不會忘
例如:不動產估價報告書應載明內容
(先用想的,你要賣車,你會問車商甚麼?)
(1)委託人(就是我啊)
(2)委託估甚麼碗糕?我的車、長這樣
(3)你估出來多少錢?太貴?太便宜?
(4)問一下怎麼估的,我用透視眼(方法)估的
(5)還有甚麼要補充的
好,口訣再下面
「人本日、種條、目金權、現管因理敘其名,圖」
這啥?沒錯,只有我看得懂,講完你也看得懂
人本濺(欠X)、總是挑東挑西、眼中只羨慕金錢權貴、限管英理說出他的名啊!圖!!!(命令口吻)
編這個口訣的想法:(自己掰的,但是要編口訣就要可以聯想)
愛比較就要講清楚好在哪,估價的目的不就是用來比較的嗎
不然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要三家估價師幹嘛?一家就好囉!
所以會有「不動產估價報告書應載明事項」
人家才好拿這本去比較啊!
展開:考卷上會這樣寫(筆者網誌用默寫,不是抄法規喔,所以你也要默寫幾次)
人:委託人
本:基本資料
日:勘估日期、價格日期(沒搞懂估價程序是只會寫出1個喔)
種:價格種類
條:估價條件
目:估價目的
金:估價金額(這個我也很無言,會寫成勘估標的金額)
權:權利標示→所有權、他項權利及負擔
現:使用現況
管:使用管制(我會寫成法令相關管制)
因:價格形成主要因素(我很容易寫成影響勘估標的價格之一般因素、區域因素、個別因素)
理:運用三大估價方法、計算過程及決定勘估標的價格之理由
敘: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規定應敘明事項
其:其他必要相關事項
名:估價師簽名、證照字號
圖:檢附相關圖說
恭喜你,看完了口訣篇你也背起來了,相信補習班絕對看不到
看到就是抄我的,因為這個口訣是藏到現在才問世(大概藏5天吧)
再來一個口訣,寫簡單一點
Q:估價有幾個原則?
你要先想,有13個
口訣:外公替貢均測動,效競機合分增減
(外公剃公均策動,笑盡稽核分增減)
引用網路達人的口訣改編,剛好7字對7字
改編這個口訣的想法:
外公跟剃頭公隨便搞一下稽核,稽核就亂陣腳分開增增減減,沒「原則」難怪會嘲笑
腦中就會跑出「笑傲江湖」的畫面
蒼海一生笑~~~
滔滔兩岸潮~~~
誰勝誰負天知曉
跟外公、剃頭公很好聯想吧!人家經驗老道呢!
(不知不覺又打了1小時廢話)
下一個方法「分解法」(但是要常常溫習,這個溫習一下就會了,而且可以用來答題呢!)
我自己稱為庖丁解牛法、拆開來
看好囉!
1.對象
2.內容(或次要對象)
3.要件
4.效果
(5.例外,通常答題會寫在4.)
(6.補充,也就是ps.通常答題還會寫這個,不一定放在最後喔)
範例A.土地法34-1
1.對象:分別共有人土地各持有1/3
(想像甲乙丙3人)
2.內容(或次要對象):
(1)處分、變更、設定
(2)設定:用益物權:地上權、農育權、不動產役權、典權
3.要件(或規定):
(1)同意比例:
a.人、土1/2同意
b.土2/3同意人數不計
(2)書面通知其他共有人
4.效果(要知道土34-1是債權行為,順道Vs.土104優買權是物權行為喔!)
(1)(處分)連帶清償責任
(2)變更,其他共有人受領或提存證明(債之消滅)
(3)(設定)取得物權,代其他共有人申請登記vs.土104物權行為要通知
(4)公同共有準用(這就是PS.這條就把例外卡在中間)
5.例外:
(4)(合併)共有人出賣應有部分,乙丙有優先購買權
(5)分割(可能會分割不公平)
a.自行協議
b.地方政府調處
c.訴請司法機關
(a)15日內
(b)逾期依原調處結果辦理
考試會怎麼出?
請問甲乙丙持有X土地,分別共有1/3
1.甲賣X土地給A,法律效果為何?
(1.符合要件始可、2.處分應有部分可以、3.乙丙優先購買權→同時行使按持有土地比例)
2.甲將X土地設定地上權給B,法律效果為何?
(1.符合要件始可)
3.甲欲分割X土地,法律效果為何?
(1.例外條件要符合)
4.甲欲X土地租賃給C,法律效果如何?
(沒有規定....回歸民法820去解,對不同意人要負連帶賠償責任)
5.甲欲X土地設定抵押權給C,法律效果如何?
(沒有規定....回歸民法820去解,對不同意人要負連帶賠償責任)
因為我不是法律系,也沒受過法律訓練,總之非本科的也只能這樣寫
要我把法條全部背出來,甚麼按民法第O條OOOOOO規定,那是不可能的
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一樣
上面有漏寫或寫錯或有更新函釋,就請自己修正吧!
不用進來鞭我Q_Q,因為我會先土下座和你說:「大大,對不起我錯了!」
就先寫到這...
以下用104年不動產經紀人的題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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